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,最是绕不开发票跟收款,那究竟是先开票呢还是先收款呢?
其实两者对于购销双方都是有风险的,而且先开票后收款并不违法的,只是风险相对来说更大。
1、销售方因先开具发票未收到款项,造成销售规模不变或增加的情况下,企业开票销售额过大,而货币资金过少、应收账款余额过大,可能被怀疑企业有虚开发票的风险。
2、购买方因先付款而未取得发票,造成利润表营业收入、营业成本变动很小情况下,资金流出变动不大,但取得发票的金额远远小于成本费用,可能被怀疑企业存在无票暂估或无票费用列支的风险。
总结:
1、对于增值税专票,仅是付款的记账凭证,而无法证明标的物已经交付,也不能证明买受人已经付款。
2、对于普通发票,在有合同约定或当事人之间交易习惯存在的前提下,可以作为买方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证明(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)。
建议:
1、完善合同。如果对方要求先给票再付款,务必将其写入合同条款中,一旦发生纠纷,该付款条件条款完全可以作为“发票不代表付款”观点的有力证据。这也是最好的解决方式。
2、如果合同没有这个条款,那只能退而求其次:在每次给付发票时,请对方在发票签收单上写上“给付发票时款项尚未支付”并由对方签字或盖章。
先收款后开票的风险
1、站在购买方角度考虑,当双方钱货两讫之后,销售方拒开发票的可能性不大,除非买方发现货物有问题,要求退货,跟销售方进行争议,一般不会出现销售方不开发票的问题。
2、站在销售方角度考虑,先付款后开票可以避免先开票先交增值税的风险。
因此,先收款后开票相对而言可以避免开票后无法收回款项的风险,以及先开票先交税的风险。
先开票后付款的风险
发票是收款的凭证依据,理应是收到款时或收款后再开票。
长期保持供需关系的企业之间,为了方便,都会想着先开票,有时候是为了能够拿到进项做抵扣。
在这样的情况下,客户还没有付款要先开票,销售方的财务人员要在开票问题上做好预案,防范风险。
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怎么做?
1、增值税
因为发票开出,纳税义务即发生,因此,增值税需要按照开具发票的金额全额计算缴税。
2、企业所得税
因是先收款后发货,典型的预收款销售,并没有满足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确认标准,因此,可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。